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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编辑部:
看了贵报2014年11月13日A04版上的《老师,请不要这样讲中国――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老师的一封公开信》一文,作为一个在大学教新闻传播学相关课程的老师,有些话想对你们说。我并不想以你们的那种口吻来说话,若是,完全可以表述为:辽报,请不要这样讲老师。
关于这封“公开信”,网上已经有很多人讲过很多,我只想从新闻专业(或许我对新闻专业的理解也和你们的理解不完全相同)的角度,来谈一点我的看法。
我在云南大学从事新闻传播相关课程教学工作近20年,除了上《新闻采访写作》课,我还上了《社会信息调查与研究》这样一门方法课。之所以会有后一门课,一是因为我刚开始从事教学工作时很多课都是我上大学时的老师上的,别人对我说:你一个新来的,不要去抢你的老师的饭碗。因此,当时我除了参与我的老师所上的《新闻采访写作》课的教学,也在想自己到底开一门什么样的新课。正是在准备《新闻采访写作》课的教案的过程中,我看到有国内学者编写的《新闻采访写作》教科书上有这样一句话:新闻采访是一项调查研究活动。但是我总觉得新闻采访的调查研究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弄清调查研究的问题,我自然地把目光就转到了社会调查方法方面。当时也受到了一些日本学界的“社会信息”的提法的影响,就把这门课程的名称定为《社会信息调查与研究》,这样的一个名称,或许和新闻学也更加接近一些,但是所讲的方法,完全是社会学的社会调查方法。或许是因为我既讲《新闻采访写作》,又上《社会信息调查研究》,我对你们公开信中所讲到的调查方法方面的问题尤为敏感。因为在上《社会信息调查与研究》课程时,我也经常会结合新闻采访中使用社会调查方法所写出的稿件从方法的角度提出批评。因此,我在这里主要就方法方面的问题和你们交换一些个人的看法。
在网上看到你们的“公开信”之后我所发的一条微博中,有一个地方写错了。你们的“公开信”中说到“整理近13万字的听课笔记”,我在微博中写成了“15万字”,这是我的错,也顺便向你们道歉。
你们在“公开信”中说:“辽宁日报的记者奔赴东西南北中,深入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沈阳5座城市的20多所高校,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听了近百堂专业课。”从方法的角度来说,我要问的是:你们选择这5座城市的20多所高校以及相关课程的依据是什么?从抽样的角度来说,这应该不是一个随机样本。如果不是一个随机样本,那仅仅只能说你们所看到的现象仅仅是这20多所高校的情况,它并不能代表全国。全国有多少高校,你们了解“中国”,无需我多说。这是从方法上来说你们的这封“公开信”存在的最大的问题。
从“公开信”中透露的信息,你们所使用的具体方法就是听课、记笔记。你们说整理了近13万字的听课笔记,若按100门课来算,平均每门课大约为1300字左右(或许实际情况完全不是这样的,有时候平均数并没有意义,比如说拿《辽宁日报》收入最高的人和阿里巴巴马云的收入计算平均数,你们就马上能意识到计算平均数可能存在的问题)。在社会调查方法中,在讲到研究伦理时,十分重要的一条是“知情同意”,即调查者要告知被调查者,并经被调查者同意之后才能接受你的调查。这一点,你们是否已经做到?
在你们的“公开信”中,会让人感觉到好像你们是通过“暗访”来收集材料的。新闻采访中适当地可以使用“暗访”,但是从社会调查的角度来说,这通常是不允许的,这是做新闻和做社会调查的不同。这并非说新闻采访中完全不能使用“暗访”,但是“暗访”通常是用于那些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或事,若记者暴露了真实身份之后了解不到真实的情况,因此要使用“暗访”。但是对于大学的课堂,若你们也采取“暗访”,是不是在你们看来,大学的课堂就是“黑窝”?如果你们已经有了这样的预设,你们可能的结论,即便不做如此巨大规模的调查,也可想而知,所谓调查,都是吓唬人的。这样一种结论预设再去找材料的方法,它并非是一种可靠的社会调查方法。这种做法,穿着“调查”的外衣,极具迷惑性。媒体中时常采用的“主题先行”,也是同一类的。
先来说结论与材料之间的关系问题。我在自己的研究中也时常要处理大量的访谈或观察材料,因此在这方面我也有一些具体的认识和体会。在处理这样的资料时,首先需要对资料进行分类,如果按你们调查的思路,比如说把资料分为肯定、中立、否定三类(当然这得保证在记录时对三类资料都要客观地记录,不能只记录那些对你们的观点有利的),要在对三类资料总体的分布情况全面呈现的基础上,我才能来说你看:否定方面的资料所占比重最大,他们就是在给中国“抹黑”。只有这样的结论,才能够站得住脚。你不把完整的资料呈现出来,专挑那些否面的例子,就和前些年十分流行的“妖魔化中国”的做法,完全是一样的。
再说概念的界定方面的问题。你们所提出的三个概念,如同你们所使用的“中国”概念一样,是十分抽象的。从三个概念后面你们所提供的那些具体的例子来看,若要让我帮你们做一个提炼,那就是“党”。其实你们完全没有必要表述得这么“学术化”、“条理化”、“理论化”,直接说出来就好了。免得引来概念不清的麻烦。
还有同样是很重要的一点,你们所讲的三个方面都指向“认同”。关于认同的研究,通常来说,是要通过较为可靠的量表对当事人进行测量,不是说由调查者根据调查对象的某些言辞来进行判定。就像我不能根据你们的这封“公开信”来判定你们就一定认同什么一样。
《辽宁日报》不能代表中国媒体,不能因为你们这样的“无知”就完全否认了全中国的媒体。你们这样的一封“公开信”,因为在资料获取的方法方面有明显的缺陷,从而导致漏洞百出,令人啼笑皆非,完全谈不上专业水准。大学不是不能批评,大学老师也不是不能批评,但是在批评时,在方法上、逻辑上,应该能言之成理。这些,也正是大学需要告诉社会的。在你们所批评的那些人中,或许也有精通社会调查方法的行家里手?若有,我建议你们首先虚心地向他/她们学习,千万不要把张铁生交白卷上大学的那一套再搬出来!
云南大学新闻系教师 郭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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